跳到主要內容區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辦理新北市、桃園市、苗栗縣、雲林縣、高雄市、臺東縣社會住宅招租一案

發佈日期 : 2026-03-24
一、依據南投縣政府115年3月23日府人退字第1150065019號函辦理。
二、為提供婚育家庭及基層警消居住支持,中央社會住宅擴大照顧符合新婚2年內、育有學齡前幼兒或警政四階以下警消人員,本次招租提供婚育戶及軍警消戶保障比率,申租資格說明如下:
1、婚育戶:申請日前2年內登記結婚且婚姻關係存續,或於申請日育有學齡前(含胎兒)幼兒。
2、警消戶:現任職務為最高職務列等在警正四階(含)以下之警察人員、消防人員。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