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轉大陸委員會製作「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人員赴陸港澳規範告知書」1份
發佈日期 :
2026-01-22
一、依據南投縣政府115年1月15日府人考字第1150014244號函辦理。
二、大陸委員會上開函業請各相關機關對教育人員、公營事業人員、司法官等非傳統公務人員宣導赴陸港澳相關管理規範,務必以告知本人及簽署方式進行,以保障其權益,合先敘明。
三、為利對該等人員宣導旨揭精進措施新制及公務員赴陸港澳重要提醒事項,經本會洽商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意見,製作「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人員赴陸港澳規範告知書」供各機關參考運用,請就所屬機關(構)、學校或事業單位適用對象加強宣導。
二、大陸委員會上開函業請各相關機關對教育人員、公營事業人員、司法官等非傳統公務人員宣導赴陸港澳相關管理規範,務必以告知本人及簽署方式進行,以保障其權益,合先敘明。
三、為利對該等人員宣導旨揭精進措施新制及公務員赴陸港澳重要提醒事項,經本會洽商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意見,製作「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人員赴陸港澳規範告知書」供各機關參考運用,請就所屬機關(構)、學校或事業單位適用對象加強宣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