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學在即,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請依說明配合辦理相關防疫措施
發佈日期 :
2020-02-20
開學在即,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請依說明配合辦理相關防疫措施
說明:
一、 重申各校應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修訂之「各級學校、幼兒園、實驗教育機構及團體、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中心及托育機構因應中國大陸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開學前後之防護建議及健康管理措施」及本府109年2月18日府教體字第1090038545號函暨本府109年2月20日府教體字第1090043297號函(諒達)辦理。
二、 請各校於開學前徹底進行校園環境清潔打掃消毒,開學後應定期針對經常接觸之物品表面(如:廁所門把、桌面、電燈及電梯開關、水龍頭開關等)進行消毒,可用1:100(500ppm)漂白水稀釋液進行擦拭。
三、 開學後請於校門口每日量測學生體溫並記錄,惟為不影響學校運作,人數較多之學校可於班級教室內完成量測,遇有發燒者(耳溫≧38∘C;額溫≧37.5∘C者,須以耳溫再確認),應戴上口罩並安置於單獨空間,並通知家長帶回就醫;另,上課期間請校外人士配合於校門口量測體溫,遇有發燒者,應婉拒其進入校園。
四、 請各校就開學典禮、社團、大型室內集會活動、消費合作社營運、戶外教學、國際教育等應視疫情發展狀況召開學校防疫小組會議,本權責衡酌是否延期、停辦或持續辦理,並保持室內空間通風,或可改為室外集會活動等。
五、 透過各種管道提醒家長每日關心子女/學生健康狀況量測體溫,並向家長柔性勸說應落實「生病在家休息、不上課」,如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應主動通知導師,以利校方追蹤班上學生健康狀況。
說明:
一、 重申各校應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修訂之「各級學校、幼兒園、實驗教育機構及團體、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中心及托育機構因應中國大陸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開學前後之防護建議及健康管理措施」及本府109年2月18日府教體字第1090038545號函暨本府109年2月20日府教體字第1090043297號函(諒達)辦理。
二、 請各校於開學前徹底進行校園環境清潔打掃消毒,開學後應定期針對經常接觸之物品表面(如:廁所門把、桌面、電燈及電梯開關、水龍頭開關等)進行消毒,可用1:100(500ppm)漂白水稀釋液進行擦拭。
三、 開學後請於校門口每日量測學生體溫並記錄,惟為不影響學校運作,人數較多之學校可於班級教室內完成量測,遇有發燒者(耳溫≧38∘C;額溫≧37.5∘C者,須以耳溫再確認),應戴上口罩並安置於單獨空間,並通知家長帶回就醫;另,上課期間請校外人士配合於校門口量測體溫,遇有發燒者,應婉拒其進入校園。
四、 請各校就開學典禮、社團、大型室內集會活動、消費合作社營運、戶外教學、國際教育等應視疫情發展狀況召開學校防疫小組會議,本權責衡酌是否延期、停辦或持續辦理,並保持室內空間通風,或可改為室外集會活動等。
五、 透過各種管道提醒家長每日關心子女/學生健康狀況量測體溫,並向家長柔性勸說應落實「生病在家休息、不上課」,如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應主動通知導師,以利校方追蹤班上學生健康狀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