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學年度第2學期至107學年度提升國民中小學英語教學成效計畫─補助英語教師英語檢測報名費
發佈日期 :
2019-06-19
南投縣政府 函
地址:54001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承辦人:林碧瑩
電話:049-2222106#1371
傳真:049-2241648
電子信箱:piyinglin@gmail.com
受文者:南投縣草屯鎮中原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8年6月5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080126383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四 (376480000A_1080126383_ATTACH1.pdf)
主旨: 有關「106學年度第2學期至107學年度提升國民中小學英語教學成效計畫─補助英語教師英語檢測報名費」乙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小學英語教學設備及活動實施要點暨106學年度第2學期至107學年度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升國民中小學英語教學成效計畫辦理。
二、 查前揭要點第五點第三項與旨揭計畫子計畫三經費補助說明規定,補助原則如下:
(一) 本縣所屬國民中小學編制內正式教師(以現職任教英語課程者優先)於107年3月1日至108年6月30日期間通過英語檢測相當於CEF架構B2級以上筆試或口試者,得補助其檢測報名費(不含資料處理等手續費)。
(二) 每位教師每年以補助一種英語檢測為限。
三、 請符合上開規定之英語教師,將報名費單據、CEF架構B2級對照表、成績通知單及在職證明等資料(一式2份,影本檢核後蓋與正本相符及職章)寄(送)達南投縣英語教學資源中心(540南投縣南投市向上路2號營北國民中學)彙整,並請致電(049-2392683,分機121)確認,報名費補助收件期限至108年7月1日止,逾時申報或資料缺漏不齊全者,恕不接受辦理。
四、 檢附CEF架構B2級對照表供參。
正本: 南投縣各國民中小學、南投縣立旭光高級中學
副本: 南投縣政府教育處
地址:54001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承辦人:林碧瑩
電話:049-2222106#1371
傳真:049-2241648
電子信箱:piyinglin@gmail.com
受文者:南投縣草屯鎮中原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8年6月5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080126383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四 (376480000A_1080126383_ATTACH1.pdf)
主旨: 有關「106學年度第2學期至107學年度提升國民中小學英語教學成效計畫─補助英語教師英語檢測報名費」乙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小學英語教學設備及活動實施要點暨106學年度第2學期至107學年度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升國民中小學英語教學成效計畫辦理。
二、 查前揭要點第五點第三項與旨揭計畫子計畫三經費補助說明規定,補助原則如下:
(一) 本縣所屬國民中小學編制內正式教師(以現職任教英語課程者優先)於107年3月1日至108年6月30日期間通過英語檢測相當於CEF架構B2級以上筆試或口試者,得補助其檢測報名費(不含資料處理等手續費)。
(二) 每位教師每年以補助一種英語檢測為限。
三、 請符合上開規定之英語教師,將報名費單據、CEF架構B2級對照表、成績通知單及在職證明等資料(一式2份,影本檢核後蓋與正本相符及職章)寄(送)達南投縣英語教學資源中心(540南投縣南投市向上路2號營北國民中學)彙整,並請致電(049-2392683,分機121)確認,報名費補助收件期限至108年7月1日止,逾時申報或資料缺漏不齊全者,恕不接受辦理。
四、 檢附CEF架構B2級對照表供參。
正本: 南投縣各國民中小學、南投縣立旭光高級中學
副本: 南投縣政府教育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