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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縣108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及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1份,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發佈日期 : 2019-02-24
南投縣政府 函

主旨: 檢送本縣108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及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1份,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特殊教育法」及「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辦理。
二、 報名資格:國民小學應屆畢業且具資賦優異特質之學生。
三、 請各校配合辦理並將簡章公告於學校網頁,對上述符合報名資格之學生加強宣導及公佈周知,以免影響學生權益。

正本: 南投縣各國民中小學、南投縣立旭光高級中學(國中部)、南投縣私立均頭國民中學、南投縣私立弘明實驗高級中學(國中部)、南投縣私立三育高級中學(國中部)、南投縣私立普台高級中學(國中部)、南投縣私立普台國民小學
副本: 本府教育處、本縣特教資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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