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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南投縣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日放假實施原則

發佈日期 : 2017-03-13
南投縣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日放假實施原則
(民國106年3月10日府教學字第1060052842函頒)

一、 南投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傳承原住民族文化,並配合原住民族參加歲時祭儀活動,訂定本原則。

二、 本原則適用對象為南投縣公立高級中學以下學校(以下簡稱學校) 具有原住民族身分之教師及學生(以下簡稱原住民教師及學生)。

三、 原住民教師及學生應於其所屬族群之歲時祭儀日前,持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等證明其族別之文件,向工作或就讀學校辦理請假事宜。

四、 學校應於訂定學校課程總體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前,完成原住民教師及學生族別之調查,並詳列各族之歲時祭儀日以供課程安排之參考。本計畫應經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議決通過。

五、 原住民學生請假,須經其家長同意始得辦理。原住民學生返校後,教師應給予適當之補救教學。

六、 學校得於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期間,安排校外教學或參訪部落之活動,並鼓勵非該原住民族之教師及學生體驗多元文化。

七、 原住民教師(含代理及代課教師)於歲時祭儀日請假,其所遺之課務,學校應辦理代課事宜,並核支代課鐘點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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