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3點、第5點及附表,並自106年1月1日生效
發佈日期 :
2017-01-04
主旨:函轉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3點、第5點及附表,並自106年1月1日生效,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05年12月29日院授人培字第1050063738號函辦理。
二、106年1月31日前各機關學校退離人員得不適用旨揭措施第5點第1款第2目有關觀光旅遊額度之規定,其補助總額均列為自行運用額度。
三、有關國民旅遊卡新制係先行試辦1年,並由國家發展委員會進行滾動檢討,未來本措施將配合檢討修正。
四、另交通部觀光局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就國民旅遊卡新制及「觀光旅遊」之意涵與實施方式等細節所擬具之Q&A,將於近期登載於國民旅遊卡網站(網址:http://travel.nccc.com.tw/chinese/index.htm),請逕行上網參閱。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05年12月29日院授人培字第1050063738號函辦理。
二、106年1月31日前各機關學校退離人員得不適用旨揭措施第5點第1款第2目有關觀光旅遊額度之規定,其補助總額均列為自行運用額度。
三、有關國民旅遊卡新制係先行試辦1年,並由國家發展委員會進行滾動檢討,未來本措施將配合檢討修正。
四、另交通部觀光局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就國民旅遊卡新制及「觀光旅遊」之意涵與實施方式等細節所擬具之Q&A,將於近期登載於國民旅遊卡網站(網址:http://travel.nccc.com.tw/chinese/index.htm),請逕行上網參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