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本縣「國民中小學學生成績評量補充規定」修正第六點、第十一點及第十二點

發佈日期 : 2015-05-01
請各校「學生成績評量輔導小組」確實依據本規定訂定學生成績評量預警、輔導、補救教學等措施,積極瞭解學生學習情形有不理想的情況下的輔導機制,提升學生學習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