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有關修正「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第四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三月一日生效

發佈日期 : 2026-03-04
一、依據南投縣政府115年2月24日府人考字第1150045090號函辦理。
二、修正後內容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