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銓敘部釋示公務員所有之智慧財產權及肖像權,得以自己名義運用或一次性授權他人使用而獲取合理對價案。
發佈日期 :
2023-01-31
主旨:函轉銓敘部釋示公務員所有之智慧財產權及肖像權,得以自己名義運用或一次性授權他人使用而獲取合理對價,惟不得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第1項及第15條第7項規定;又上開授權他人使用相關事務得委任自然人或法人處理一案,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