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 :
2021-11-17
主旨: 有關本縣公務人員協會為因應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對於尚未完成110年度國旅卡之旅宿業核銷額度,函請中華民國全國公務人員協會建議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開放核銷一般消費及延長消費期限一案,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 依據本縣公務人員協會案陳中華民國全國公務人員協會110年11月1日全公協字第1101003700號函辦理。
二、 旨揭建議案業經中華民國全國公務人員協會函復以,該會前於110年6月9日函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暫時取消今年國旅卡觀光旅遊額度限制,皆改為自行運用額度,以利公務人員在防疫期間,能及時添購相關防疫及民生用品,並經該總處同年月15日答復在案,爰不再另行提報建議。
三、 又該總處答復略以,現行國旅卡制度自109年起已開放補助「儲值性商品」,無論刷卡購買各觀光旅遊業別特約商店所販售之旅遊券、住宿券、泡湯券、餐券、車票、交通套票、優惠券等商品,均屬觀光旅遊額度之核銷範圍,各機關可建議所屬人員先行消費購買,並於疫情趨緩後使用,該總處後續亦將持續關注疫情影響,適時檢討國旅卡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