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 :
2021-06-03
主旨: 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復兼任行政職務教師109學年度因新冠肺炎疫情嚴峻,致於學年度結束前完成休假補助費之觀光旅遊額度請領困難一案,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0年6月1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00067485號函辦理,並復本縣魚池鄉共和國民小學110年5月26日投魚共小字第1100001739號函及本縣鹿谷鄉秀峰國民小學110年5月27日投秀國字第1100001417號函。
二、 依上開國教署函復略以,......復查「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之附表,觀光旅遊業別包含:旅行業、旅宿業、觀光旅遊業、交通運輸業。再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年12月修訂之「國民旅遊卡相關事項Q&A」,觀光旅遊額度及自行運用額度均可購買「儲值性商品」。是以,刷卡購買各觀光旅遊業別特約商店所販售之旅遊券、住宿券、泡湯券、餐券、車票、交通套票、優惠券等商品,均屬觀光旅遊額度之核銷範圍。本案所提國民旅遊卡觀光旅遊消費額度請領之建議,該署將提供教育部作為修訂相關措施之研議參考。